|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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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6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公告土地現值是怎麼產生
公告土地現值之產生,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六條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第三條規定,先由各地政事務所地價人員調查轄區內土地買賣或收益實例及影響地價之因素,製作買賣實例或收益實例調查表,繪製地價分布圖,並實地勘查檢討劃分地價區段,據以估計區段地價,送由縣(市)政府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後,於每年一月一日分區公告之。
2017年6月5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房地契遺失了,怎麼辦?如何補發?
請登記名義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敘明滅失之原因並檢附切結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申請權利書狀補給登記。需公告30天,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後登記發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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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土地他項/建物他項權利如何申請?
一、他項權利種類有抵押權、地上權、地役權等。
二、如為抵押權設定登記,土地所有權人應先與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訂立抵押權設定書面契約後,再向該管地政事務所申辦抵押權設定登記。
三、檢附文件:1.登記申請書 2.契約書正副本 3.土地建物權利書狀 4.身分證明文件 5.義務人印鑑證明﹝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者免附﹞ 6.委託書
二、如為抵押權設定登記,土地所有權人應先與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訂立抵押權設定書面契約後,再向該管地政事務所申辦抵押權設定登記。
三、檢附文件:1.登記申請書 2.契約書正副本 3.土地建物權利書狀 4.身分證明文件 5.義務人印鑑證明﹝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者免附﹞ 6.委託書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土地交換問題
您好: 我是延平路二段的住戶,我家有一塊土地約二十幾坪,在十幾年前因土地分割,使土地現今變成街道(上方已經有舖柏油),但地價稅每年依然有繳,現在我家想要用此地,可是此地為巷內住戶唯一道路,所以能否辦理土地交換,我家旁有一塊公有地,能否以同路段同大小土地跟政府交換.
A:
先生您好: 按稱部分土地供道路使用,如經工務或交通主管單位認定為供公共通行之既成道路,檢具證明文件似可向稅捐機關申請免稅;至於是否可與毗鄰公有土地交換,仍請逕洽該公地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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