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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日

【遺產稅】~ 誰是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

(一)  有遺囑執行人者,為遺囑執行人。
(二)  無遺囑執行人者,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三)  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之遺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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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5日

【遺產稅】~ 何時申報?向何單位申報?

(一) 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包括動產、不動產及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

(二)  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向臺北國稅局申報。
(三)  符合「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之案件,繼承人可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只要備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即可就近至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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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遺產稅】~ 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由受贈人繳納

陳君有台中市西區土地1筆、房屋1棟,111年2月18日贈與其子 (贈與當時該地土地公告現值總額42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 80萬元),其子已成年,有正當職業並已小有積蓄,若土地增值稅(20萬元)、契稅(15萬元) 由其子支付,可節省贈與稅嗎?

解析:
一、 由受贈人(陳君之子) 繳納土地增值稅、契稅時,應納贈與稅額計算如下:
(5,000,000-2,440,000-350,000)×10﹪=221,000元

二、 若土地增值稅、契稅由陳君自己支付,應付多少贈與稅呢?
(一)贈與總額為:5,000,000+350,000=5,350,000元
(二)應納贈與稅額計算如下:
 (5,350,000-2,440,000-350,000)×10﹪=256,000元)

三、 由此可知,本案土地增值稅、契稅由其子支付,可節省贈與稅3萬5,000元。

四、 本案陳君需提出該土地增值稅、契稅確由其子支付之證明,供國稅局查核,若經查證屬實,即可扣除。

五、 法令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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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

【遺產稅】~ 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生前移轉財產好?死後繼承好?

劉君辛苦多年,賺得土地1筆(取得當時公告現值總計80萬元) 、房屋1棟及銀行存款50萬元,其有配偶及1子1女,劉君擔心死後會被課徵遺產稅,於111年2月14日將該土地及房屋贈與其子(贈與當時土地公告現值總計5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 ,應繳多少贈與稅?有無相關稅賦?若留待以後由其子繼承,繼承人需繳多少遺產稅?

解析:
一、 贈與土地有2種稅賦:贈與稅、土地增值稅 (稅率為20%、30%、40%)。

二、 贈與房屋有2種稅賦:贈與稅、契稅 (稅率6%)。

三、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房屋不課土地增值稅、契稅;贈與時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如果由受贈人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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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11年2月14日贈與其子土地、房屋,應繳納多少稅賦,計算如下:
(一)土地增值稅:假設為1,000,000 元(應由受贈人繳納)
(二)契稅:假設為50,000 元(應由受贈人繳納)
(三)贈與稅
贈與總額:5,800,000 元
免稅額:2,440,000 元
扣除額:1,050,000 元
贈與淨額:2,310,000 元
稅率:10%。
應納贈與稅額為231,000 元

五、 若同年度由其子繼承,繼承人應繳納多少遺產稅?計算如下:
(一)遺產總額:6,300,000元
(二)免稅額:13,330,000元
(三)扣除額:7,160,000元
包括:配偶扣除額:4,930,000元
直系卑親屬扣除額:1,000,000元
喪葬費:1,230,000元
(四)遺產淨額:0元
(6,300,000-13,330,000-7,160,000=-14,190,000元)
(五)應納遺產稅額為0元

六、 本案劉君若生前贈與土地、房屋給其子,需繳稅賦合計 1,281,000 元,若不贈與,留待繼承時將土地,房屋由長子繼承,配偶及女兒繼承現金,遺產稅應納稅額為0元,繼承人不須繳納遺產稅且不須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七、 由案例五、六、七可知,納稅人欲節省遺產及贈與稅,需考慮自身財產之多寡,及財產移轉時其他稅賦負擔,若財產扣除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後,遺產淨額為0元或負數,則生前贈與並不划算,若財產龐大,概算應納遺產稅額極高,可考慮生前及早規劃將財產移轉,以節省稅負。

八、 法令依據:
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 ......免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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