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概要及事業計畫階段,如果已經送件了,申請人或實施者才想調整範圍,需依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單元範圍調整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程序,以事業計畫為例,倘報核後尚未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本府將召開範圍諮詢會議先行審議,並實施者應於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前召開說明會周知;倘報核後已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則應經專案小組先行審議,並重行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
另擴大範圍之面積不得超過事業概要或事業計畫申請報核時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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