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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4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變更編定應如何申請?

答:非都市土地之變更編定,應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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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更正編定應如何申請?

答: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辦理更正編定的土地,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編定前已符合「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編定規定且現在仍係屬有效的證明文件,並填具申請書向本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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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本市辦理特定農業區解編之範圍為何?解編後就可建築使用嗎?

  1. 本局配合內政部公告實施「變更臺灣北、中、南、東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因應莫拉克颱風災害檢討土地使用管制」,檢討本市境內之已不符合優良農田使用特定農業區,依規定檢討變更為一般農業區。本次檢討範圍包含「板橋土城區(零星土地)」、「大柑園地區」及「泰山農地重劃區」,已依規定於101年4月30日報請內政部核備中。
  2. 非都市土地是依據「使用地類別」實施管制本次特定農業區解編是針對「使用分區」進行檢討調整,並不會改變原土地使用地類別之編定,所以特定農業區如經核准檢討調整為一般農業區後,土地所有權人仍須依使用地類別之容許項目使用,例如甲種建築用地得作建築使用、農牧用地得申請農舍或做農業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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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辦理非都市土地變更、更正編定,需要多少時間?

答:變更編定標準作業流程為60個工作天(不含補正、審查會),更正編定標準作業流程為40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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