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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非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修正案 建商:僅少數人受影響

記者陳美玲/台北報導 
        建商昨(6)日指出,以開發商來說,買地推案大多集中在都市中心,此次內政部所通過修正案是針對「非都市土地」,即使有影響,也只是針對少數在非都市地區擁有土地的建商。 建商認為「非都市土地」修正案影響小。(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建商說,而且即使已獲准開發許可的開發案被撤銷,建商還是可以重新申請,因此影響不大。 建商分析,過去房市多頭火熱時,不少開發商為了搶搭熱潮,會出手購入低價的山坡地等非都市土地來推案,不過現在市場已進入緩跌格局,位於偏遠山區的土地相對比較不好賣,建商不會選在市場不好時買進不好銷售的土地。 建商強調,即使少部分建商是以囤地、養地心態購入非都市土地,但也會等市場好時,再申請開發許可,因此土地十年之內多數都能開發完成。

原文網址: 非都市土地修正案 建商:僅少數人受影響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73497144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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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非都市土地開發案 限期完成


為避免開發商養地牟利、待價而沽,內政部昨(6)日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案,明定已獲准開發許可的開發案,應於十年內取得使用執照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運文件,否則原開發許可將失效。
非都市土地若達變更標準,都是相當大規模的土地,甚至可能達到十公頃,因此變更之後,可能蓋出要價不菲的大型透天別墅區。舉例來說,新北市新店區的豪宅聚落大台北華城,早期就是透過申請開發許可變更用地後興建。
坊間常有開發商手上握有土地,卻遲遲不開發,希望日後可搭上景氣熱潮或是建設議題,拉抬開發案的身價。
內政部為有效促進土地利用,遏止非都市土地藉由開發許可養地牟利的不當情形,昨日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已獲准開發許可的開發案,應在十年內取得使用執照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運文件,可以避免開發者遲遲不進場開發、長期養地的狀況。
此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草案也配合新政府非核家園推動再生能源的政策,放寬水利用地容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
;但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以保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性。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表示,只要太陽光電發電設施面積不超過660平方公尺,就可直接設置於水利用地,不須在經過變更用地的程序不過使用上還是得依水利相關使用許可規定辦理,以確保其蓄水、供水及防洪等功能不受影響。
經內政部評估,管制規則修正後,就可利用水庫、滯洪設施等大型水利設施用地發展太陽光電發電事業,提升再生能源發電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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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3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為何須要辦理補辦編定?又非都市土地是否可以辦理註銷編定?

一、非都市土地範圍內每宗土地,應按照鄉鎮縣轄市區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編定各種使用地,並將結果公告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作為實施土地使用管制的依據。對於非都市土地範圍內新登記土地或遺漏編定的土地,應依照前述規定補辦編定。
 二、至於非都市土地可以辦理註銷編定之情形有二種: 1.經核定公告發布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內之非都市土地。 2.土地滅失的非都市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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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台灣地區各縣(市)的使用編定公告日期為那一天?

        由於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的同時,仍需保障現有土地使用人或所有權人的權益,且編定公告以後才有非都市土地的使用管制因此凡編定公告前已有合法使用的情形,經舉證發現原編定有錯誤者,仍可以檢附相關文件申請更正編定。所以瞭解各縣(市)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日期,有助於保障您的權益。臺灣地區除臺北市、嘉義市及合併前台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外,各縣(市)辦理編定公告日期分別為:
辦理編定公告日期
縣市別非都市土地辦理
使用編定公告日期
縣市別非都市土地辦理
使用編定公告日期
宜蘭縣73.10.15基隆市70.2.15
臺北縣70.2.15桃園縣70.2.15
新竹縣73.10.15新竹市73.10.15
苗栗縣73.3.31臺中縣69.6.1
南投縣69.6.1彰化縣69.6.1
雲林縣73.11.20嘉義縣75.11.1
臺南縣65.6.1高雄縣65.6.1
屏東縣64.10.6澎湖縣75.2.15
臺東縣74.11.16花蓮縣7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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