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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3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土地增值稅---問答實例~~李四所有 1筆位於區域計畫法之道路用地想要出售,土地增值稅是否可享有免稅之適用?


答: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於未徵收以前移轉,依法享有免徵土地增值稅優惠,但非屬都市計畫法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則不適用此項免 稅規定;李四所持有之這筆土地如僅係屬「道路用地」,而非屬都市計畫法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仍無免稅之優惠。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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