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夫妻間、直系血親間的贈與而移轉,免納贈與稅,但是仍然應該列入贈與總額計算贈與價值後,再從「扣除額」以同樣的金額減除。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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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1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贈與農業用地,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之農業用地,免徵贈與稅。但該土地如繼續供農業使用不滿5年者,應追繳應納稅賦;惟如因該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則不須追繳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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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7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下水道包商於說明會叫我來跟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請問我要準備什麼資料及如何收費?
- 首先請您找出土地所有權狀,把土地的地段地號記下來。
- 如果您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要申請,請備齊身分證影本及印章,到地政事務所一樓服務台告知要申請鑑界,由地所同仁協助填寫申請書後,臨櫃繳費即可。
- 如果您不是土地所有權人要申請,則請準備土地所有權人及申請人2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到地政事務所一樓服務台告知要申請鑑界,由服務人員協助您填寫申請書後,臨櫃台繳費提出申請即可。
- 依現行收費標準,土地鑑界規費為每筆4000元計收。(但土地面積超過1公頃時,每超過0.5公頃加收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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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9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新農地工廠 年底前拆半數
2017-06-16 00:26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
為解決農地非法工廠,農委會日前拋出兩合法化配套措施,其中一項是去年五二○後新設農地工廠「即報即拆」。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昨再宣示,行政院成立「即報即拆處理專案小組」,年底前拆除一半新增的非法工廠,拆除費擬中央支應,並將訂吹哨者條款。
陳吉仲日前接受聯合報專訪提出兩配套,另一個是業者若要合法化,須付變更地目價差給農地保護基金。但各界仍存疑問,包括非法工廠即報即拆的執行力不夠,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也說,中部地區違法工廠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三月間曾舉發三間,至今地方未拆。
陳吉仲昨說,過去地方會編列拆除預算,但常遭議會刪除,未來擬由中央撥款專款專用,不再以各地建管單位來編列經費,改由農發基金支應,目前也已在研擬非法農舍配套,並會輔以吹哨者條款,若民眾發現非農地農用,皆可照相舉報獲獎勵金。
陳吉仲說,行政院已成立專案小組,將依農業發展條例以及區域計畫法等法源,督促地方執行拆除非法農地工廠,盼可透過該法改變過去地方受民代、業者等壓力的問題。
他說,去年五二○後已完工的農地非法工廠,可對業者處以六萬到卅萬元罰緩,若屢勸不聽,將斷水斷電並每月連續開罰,直到改正為止;施工中建築在接獲通報一個月內,應火速完成拆除,預計近期就會開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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