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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1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贈與農業用地,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之農業用地,免徵贈與稅。但該土地如繼續供農業使用不滿5年者,應追繳應納稅賦;惟如因該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則不須追繳贈與稅。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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