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17年7月21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依照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夫妻間、直系血親間的贈與而移轉,免納贈與稅,但是仍然應該列入贈與總額計算贈與價值後,再從「扣除額」以同樣的金額減除。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