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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4日

【非都市持分、土地買賣】~ 公告土地現值如有錯誤,應如何處理?

土地現值經公告之後,如發現有下列錯誤情形者,依據「辦理更正公告地價公告土地現值作業注意事項」規定,應依程序辦理更正公告,其更正結果溯及原公告期日生效: 一、 宗地地價地號抄錄錯誤或遺漏。 二、 宗地地價計算錯誤。 三、 地價區段內地號摘錄錯誤或遺漏。 四、 依都市計畫圖套繪所劃分之地價區段界線,於地籍分割後,發現該區段範圍內之地號摘錄錯誤或遺漏。 五、依都市計畫圖套會所劃分之地價區段界線,於地籍分割後,發現公共設施保留地毗鄰之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區段界線異動,至區段範圍或區段地價產生變動者。 六、地價區段範圍劃分錯誤。 七、區段地價計算錯誤。 八、依公告土地現值之徵收補償價額,經依土地徵收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復議或行政救濟結果有變動者。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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