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 非都土地 / 農業用地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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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持分土地買賣】~ 關於繼承、夫妻贈與及耕地移轉前次移轉現值以何時為準?
繼承:以繼承原因發生日之公告現值登錄。
而夫妻贈與及耕地移轉時:以移轉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可申請不課徵增值稅,其前次移轉現值則援用前一手之所有權人,不于變動。
又耕地移轉時如符合農地農用之規定者,則以89年1月之公告現值為前次移轉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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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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